投诉类型 | 施工质量 | 投诉人 | 王** | 被投诉单位 | 南京朴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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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日期 | 2020-10-27 | 联系地址 | 浦口顶山街道世茂荣里2期9栋1单**** | 项目负责人 | 刘** |
投诉状态 | 已处理 | 投诉人手机 | 1855160**** | 被投诉人手机 | 1565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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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朴诚装饰 的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0年6月6日与南京朴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装修合同,约定工期为3个月,并于2020年6月16日正式开工,在装修过程中本人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多处不合理及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的地方,前期本人一直体谅、忍让,只希望乙方能保质保量完工,直到瓦工结束验收时,发现施工质量惨不忍睹且存在恶意赠项,才忍无可忍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同意解除合同,但在计算已完成工程的价格时恶意按报价计算,不认同合同价(报价为64000,合同价为58501)且服务态度差,包括但不限于不回信息、拒绝工商调解。鉴于以上原因,本人诉求如下:
1、解除合同(按合同价计算已完成项目总价,已完成项目的实际单价按报价的90%计算。或,如乙方要求按报价计算已完成项目总价,本人要求按报价从总报价中扣除未做项目,两种方案任选其一)
2、赔偿修补外墙防水的费用2000元(乙方设计拆除方案不合理,破坏了内墙的防水地梁,导致新房漏水,本人不认同装修公司推卸责任说方案是本人签字确认的说法。本人作为消费者与业主,根本分不清房屋结构,在新房交予乙方装修的情况下出现漏水问题,完全是乙方不专业导致的)
3、赔偿延期费用(按合同约定2020年9月16日完工,目前已10月底,暂按延期两个月计算,赔偿3480元)
4、整改目前存在的问题
5、出具已完成项目或未完成项目详细的收费明细
补充说明:
因为图片数量限制,下方问题并非全部问题
对 朴诚装饰 的投诉依据:
对 朴诚装饰 的处理过程:
家装消费维权专委会消费者投诉站 处理结果 | 回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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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和装修公司沟通回复:按现场实际工程量核算,工程部经理已经核实过,消费者家实际已经产生50800元的工程额(未优惠的价格),消费者目前才支付47000元,如果消费者满足介绍3个客户的前提,可合同优惠至大概46000元,可退1000元。这一点必须消费者来公司谈。消费者自己与设计师沟通要求退还一万元,装修公司回复这不可能的。 | 2020-10-28 |
消费者反馈前期投诉至管理部门,已有短信回复,说对方装修公司拒绝调解,后期也不会指望有回复,所以不存在等管理部门处理消息这一说法。因为公司一直没有明确的答复,我去了也等不了答复,暂时未去装修公司。 | 2020-10-28 |
装修公司反馈已约过消费者到公司,消费者没过来,而且此事已投诉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我们这边等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理消息。如果消费者要走司法程序,我们也是愿意配合。 | 2020-10-28 |
消费者留的号是客服电话,提供刘总电话:13655182969 | 2020-10-28 |
南京家装消费投诉资讯
文明上网,理性评论 朴诚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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