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类型 | 不讲诚信 | 投诉人 | 石** | 被投诉单位 | 南京云坤维盾铝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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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日期 | 2021-09-16 | 联系地址 | 南京市浦口区江与城5-**** | 项目负责人 | 张** |
投诉状态 | 已处理 | 投诉人手机 | 1891387**** | 被投诉人手机 | 1392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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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维盾门窗(云坤维盾铝业有限公司) 的投诉内容:
主要情况:7月5日签订阳台装修合同,约定25天内封闭阳台全部完工。合同总金额10500元,先期付款3500元。截止今天为止,已经近80天过去了,一直未动工。
诉求:
1、维盾门窗单方面违约,无条件解除合同。 唐:18761601260
2、按照合同约定,维盾门窗单方面严重违约,双倍返还定金,计7000元。
3、自7月5日至9月16日,铝的价格上涨了20%以上,同类阳台装修价格也上涨了20%,维盾门窗需要赔偿额外损失2000元。
对 维盾门窗(云坤维盾铝业有限公司) 的投诉依据:
对 维盾门窗(云坤维盾铝业有限公司) 的处理过程:
家装消费维权专委会消费者投诉站 处理结果 | 回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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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消费者沟通门窗的处理意见,消费者回复需要考虑。建议维盾门窗再与消费者沟通协商。 | 2021-09-16 |
18761601260 唐负责人回复:因为消费者家阳台有一个墩子需要去除,委托我这边找人处理,也是需要时间,正好又遇上疫情,8月15日才安排工人去处理墩子,又找瓦工粉平,目前材料已经在制作了,下周一当天全都能完工。消费者要求解除合同赔偿,不同意。门窗只同意延期赔偿。 | 2021-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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