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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接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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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投诉
匠之心装饰工程有限公-不据客户需求,单方设计施工方案,掩盖被破坏设施,态度恶劣
南京家装投诉电话:025-52462726
投诉类型 不讲诚信 投诉人 袁** 被投诉单位 南京匠之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投诉日期 2023-08-24 联系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胜太路59号金**** 项目负责人 郭**
投诉状态 已处理 投诉人手机 1817148**** 被投诉人手机 1879589****

匠之心装饰工程有限公 ,点击相关投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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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匠之心装饰工程有限公 的投诉内容:

<span微软雅黑",sans-serif>【纠纷事实】:<o:p></o:p></span微软雅黑",sans-serif>

1:第一阶段水电工程,承修方就开始了违约施工的模式。<o:p></o:p>

签约后有7天的筹备期。期间,承修方一直没有征询我方任何工程设计意见。在未提供我方签字确认的施工图的情况下,对方于720日通知我方开工,直接把单方设计图发给工人实施。这导致我方感觉对方没有按合同规范操作,于是明确增补《补充协议》,提出让承修方补齐设计图纸确认的手续,否则所有合同视为无效。得到承修方微信回复同意后。但在实际等待他们履行的过程中,承修方一直以忙为由,或口头答应,或是让设计师跟我们口头电话交流安抚一下,始终没有具体落实到纸面手续上来。造成一直让工人使用单方原始设计图或凭经验在施工。直到88日水电工程结束,通知去公司如约交付30%工程款与补领《施工安全责任书》时,顺便让我的家人补签了水电的施工设计图(其中的电位开关图至补签时,仍未完全达到我方微信书面反馈的明确点位数据的要求)。<o:p></o:p>

(小结:)这一阶段,双方矛盾的焦点是:承修方认为我方一直在“改”动设计方案。而我方始终坚持认为:承修方未经征求我们意见,强行使用并非达成共识的单方设计图施工。其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乙方义务条款,第五条的第3款明确约定:在开工前,乙方须提供施工设计图方案并经双方签字确认,这已属单方违约行为。<o:p></o:p>

而承修方指责我方无限次地“改”他们方案,正是在这种违约的前提下,我方被无视的正当权利与承修方单方违规意志的强烈冲突。<o:p></o:p>

2:第二阶段是地面铺工作。<o:p></o:p>

817日,我方发现验收不久的水电线管在承修方运送黄沙水泥进场时,多根被压扁。于是我方提出更换要求。为确保更换后能合格,我方跟承修方约定:在铺砖前一晚,一定要通知我去检查验收。<o:p></o:p>

821日上午,我到场地去,却发现工人已经开始铺设地砖。而线管依然没有换。我立即跟承修方联系,打总负责人电话被拒绝,再打说“知道了”。发到群里,群回复总负责在忙,晚些回复。未得到明确意见的现场工人提出我这样做会影响他们工钱的损失,他们有权利不听我的,要继续铺砖。我反馈这个情况后,承修方开始指责我不该干扰阻止工人工作,线管即使被铺上地砖了,后续的返工损失他们自会负责。<o:p></o:p>

我据理力争,质疑他们行为:不更换线管,不通知我查验线管,就直接铺砖掩埋。且现场发现问题都不整改了,还指望什么后期返修呢?于是,争执不休。承修方随即单方发出无限期停工通知,我方选择报警。但警方表示无权处理。<o:p></o:p>

(小结:)这阶段的争议焦点:《补充协议》约定,因合作双方路途遥远,群里的一切的双方确认结果,均视为有效协议。<o:p></o:p>

针对被破坏的水电管线,双方本已约定好在铺砖前换管,且在前一晚,通知我去现场查证。但承修方又一次无视约定,无视需求。不履行换管责任,不通知我查验,单方让工人实施铺砖。此举不仅违约,并涉嫌欺瞒——如果我没有去现场,没及时发现,待砖铺好凝固后,就有了告诉我们已经被更换过的可能了。<o:p></o:p>

对 匠之心装饰工程有限公 的投诉依据:

本条投诉关键词:

  • 南京匠之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匠之心装饰
  • 匠之心怎么样
  • 匠之心装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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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匠之心装饰怎么样
  • 南京匠之心装饰口碑怎么样
  • 南京匠之心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对 匠之心装饰工程有限公 的处理过程:

家装消费维权专委会消费者投诉站 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
施工方表示消费者阐述的问题有出入,他们愿意与消费者进行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更高一级的管理部门进行问题的解决。
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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