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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接收处理
01794
宗投诉
慕家家居-水电完工,以材料用超为由,向消费者收取3900元费用,并且停工。
南京家装投诉电话:025-52462726
投诉类型 不讲诚信 投诉人 袁** 被投诉单位 南京慕家家居装饰有限公司
投诉日期 2024-04-19 联系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 项目负责人 许**
投诉状态 已处理 投诉人手机 1891299**** 被投诉人手机 1529553****

慕家家居 ,点击相关投诉信息

慕家家居 所在卖场:南京装修公司,点击查看此卖场相关投诉信息

对 慕家家居 的投诉内容:

一、项目进展

根据合同约定:

1、项目开工支付合同总额的30%,水电进场,已支付;

2、水电完工,验收合格支付30%,瓦工进场,已支付;

二、相关问题:

在支付完第二笔款项的第二天,设计师以水电用量超出为由,向我索取3974.97元。对方说合同水电不是包死,要以实际使用量为准。本人对比测量的用线米数和实际使用的米数,差距非常大,仅BV2.5强电布线这一项,测量量是113米,实际使用量却是209米(可以看截图),由于存在非常大的差距,我与对方进行询问,对方表示自己不是水电工无法精确测量(看截图)。

目前存在两份材料一份是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标有合同总额与相关约束条款(由于上传附件数量限制,合同第二页已删除):

在合同1.7(2)约定:

预算单价不变,按实际发生并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项目结算,除甲方要求变更的项目,其结算价不应超出预算价的百分之8%。

在报价装饰工程预算表中却标明如下条款:

本预算水电,如有增加,不受合同中增减项8%限制,此项目为合同及预算不可缺少之组成部分;
由于合同和预算表中的约束有冲突,并且该费用是由于设计师工作失误导致,目前咨询相关法律如下:
但是,关于装修增项的法律规定,主要参考的是《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根据这一规范,家居装饰服务的实际施工费用不应超过事先约定的工程合同报价的8%。也就是说,如果在装修过程中出现了增项,而这些增项的费用超过了合同价的8%,那么超出部分应由装修企业承担。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防止装修企业利用增项来过度增加费用。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增项指的是在施工中业主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而不是由于设计方案没有测量到或考虑到而产生的漏项。对于漏项,应由设计师负责。
因此,在签订装修合同时,业主和装修企业应明确约定增项的范围和细节,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同时,业主也应保留好与装修企业签订的合同,以便在出现纠纷时能够作为证据进行维权。
总的来说,装修增项超过合同价8%的部分由装修企业承担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应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合理控制装修费用。

目前存在加大差距的测量是由于设计师的失误导致,本人不认可该使用量。并且对方以3974.97元未支付为由,不愿继续按照合同条款履行,本人申诉终止合同,并且请对方归第二笔支付金额,即:9780元。

对 慕家家居 的投诉依据:

本条投诉关键词:

  • 南京慕家家居装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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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慕家家居 的处理过程:

家装消费维权专委会消费者投诉站 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
施工方表示可以和消费者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进行司法投诉。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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