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南京鲸匠装饰 的投诉内容:
本人5月20日应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400号鲸匠装饰店业务员邀约前去店铺了解装修事宜。接待销售叫金丹,给我推荐了大全包,说送的家电家具都是大品牌,今天跟领导申请一下,还能享受昨天就结束的优惠,看我犹豫,又喊来一位说是她的销售部门领导一起游说我,说交两万锁定这个优惠,后面又说需要签字才能锁定,于是她们指哪里签哪里,我朋友想要看看他们的这个意向合同也不给看,说这个是统一规范的,经过这么多人检验过没问题的,签完字回家慢慢看,说不签字后面的施工合同和报价单都是看不到的。签字过程中从未提及合同内容和定金是否可以退的事情。等回家后仔细一看,他们所谓的大品牌的家电家具都是只有品牌,没有具体型号和价钱,当时感觉掉坑里了。加上后面小孩高考完我们就要离开南京了,所以决定不装了。5月23日去店里谈退定金的事,金丹销售很猖狂,说定金就是不退,打12345都没有用。后面鲁姓领导说下周一开会领导讨论一下给我答复。5月27日,设计师给我打电话说28日去他们店里再谈。于是5月28日又去了店里,鲁姓领导说他们不同意退定金,一分不退,说签了合同不装是我们的事,跟他们无关,我说我买的服务,你们未提供任何服务,为何不能退,这就是典型的强买强卖。他说他们销售跟我聊半天,这也是服务,我也是醉了。我和鲸匠装饰达成的仅仅是装修意向,并未签订装修合同,交付的也是意向金,根据民法典第496、497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装饰公司在未经过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使用定金的情况属于格式条款,严重加重消费者责任和限制消费者的权利,是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主张无效。这钱本质上就是装修的意向金。我认为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诱导欺骗消费者,发布利用虚假信息诱人缴纳装修意向金,订立合同。希望有关部门帮助我退还2万装修意向金,加强对此类虚假诱导消费的企业的监管和处理。
汤晓军2024-06-20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