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南京瀛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的投诉内容:
被告:南京瀛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xxxx0A7K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莱茵达路12号都市丽景家园 法定代表人:林某凤 电话:177xxxx282
第二被告人:安某 联系电话:173xxxx3933
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退还因跑路多支付的装修款暂计1万5千元。
2、判令被告因拖延工期导致原告产生的多余费用以及因装修公司问题,原告需去医院调理身体的费用,总计损失1万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2023年6月4号与第二被告人在江宁区科建路699号都会四季签约带有南京瀛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章的装修合同。在装修的整个过程中多次因为外部原因导致工期严重滞后,原告去公司与第二被告人进行沟通,双方约定同年9月底全部竣工。可是直到约定期已满,被告确迟迟未能完工。原告又给予了更多的时间期限。直到2024年4月份。第二被告人一直向原告传达的信息都是装修公司很稳定。直到4月底,原告质问第二被告人公司是否跑路,第二被告人也只是说声称公司因为资金问题做到四月底就不干了。没有提及任何公司跑路的消息。劳动节过后第二被告人才告知原告说公司跑路。剩余的装修工作没有工人做。之后原告多次与第二被告人沟通安装,却始终没有完工。一拖再拖。中途原告还被告知卧室房门被工人拿去变卖并无从找回。原告与第二被告人沟通希望第二被告人能再次与全屋定制的公司下订房门,第二被告人却以自己身上没有钱,自己只是打工人,并说原告的钱全部转给公司的跟他没有关系为由迟迟没有下单。之后第二被告人多次向原告承诺会完成剩余工作。但是一直没有进展。导致后面的工作一直无法继续。目前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工作和生活。无奈之下只能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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